外墻防水劑(墻漏克)
一、產(chǎn)品介紹:
HC-11外墻防水劑(墻漏克)是一種專治外墻滲漏的防水劑,它能徹底根治因潮濕、滲漏引起的墻體發(fā)花、發(fā)霉或長苔蘚等現(xiàn)象。本產(chǎn)品一經(jīng)噴涂(刷涂)各類建筑物的墻體后,能充分滲透體內(nèi),即形成一層肉眼覺擦不到的透氣憎水薄膜,當雨水吹打在建筑上或遇濕氣時,水珠會在墻體上不留水跡地滑落,阻止水分侵入,又因不會封閉基底材料的毛細管,墻體內(nèi)的潮氣仍可透過防水膠膜無障礙地向外散發(fā),達到既能防水又有透氣的功能,從而保持建筑墻面的完整和美觀。
二、產(chǎn)品優(yōu)點:
1. 本產(chǎn)品無毒、無味、無污染、不腐蝕、施工方便快捷,且適用于多種基面的
墻體上施工。
2. 具有良好的防潮、防腐、防污染、防鹽析和抗風化(對墻體防老化)保原色
的功能,對墻體起著保護的作用。
3. 具有較強的滲透性、防水透氣性、經(jīng)噴涂(涂刷)形成防水薄膜后,雨水或
潮氣不能滲入墻體內(nèi)的潮氣而墻體內(nèi)的潮氣仍可透過防水膠膜無障礙地向外散發(fā),達到既能防水又能透氣的功能。
三、適用范圍:
1. 各類建筑物的墻體飾面的防潮、防滲漏、防污染。
2. 園林、石雕、古建筑物保護倉庫、陵園、糧倉、檔案室、博物館等的防潮、
防霉。
3. 瓷磚、馬賽克、大理石、花崗巖等的鹽析。
四、主要技術(shù)指標: 執(zhí)行標準:JC/T902-2002
檢驗項目 |
標準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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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值 |
未稀釋的產(chǎn)品性能 |
規(guī)定值±1 |
固含量 |
≥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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穩(wěn)定性 |
無分層、無漂油、無明顯沉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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滲透性 |
標準狀態(tài) |
2mm,無水跡無變色 |
熱處理 |
2mm,無水跡無變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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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溫處理 |
2mm,無水跡無變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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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外線處理 |
2mm,無水跡無變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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酸處理 |
2mm,無水跡無變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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堿處理 |
2mm,無水跡無變色 |
五、施工步驟:
1. 基面處理:
施工面要求干燥、無塵土、無油污,如墻面有臺斑或發(fā)霉、發(fā)花現(xiàn)象應先將處理干凈,如有洞孔或裂縫應用砂漿填平,久濕不干的部位用風機或加熱強制干燥。
2. 配料
本產(chǎn)品和水按1:9-10的重量或體積配比,并充分攪拌均勻后即可使用。
3. 噴刷施工:
將配比后的涂料用噴霧器或用刷子直接在施工面上刷涂,每一施工基面應連續(xù)重復噴刷兩遍,在遍涂層還沒有固化時緊接著進行垂直方向的第二遍噴刷。常溫下3-6小時有憎水效果,一周后效果更佳,噴涂24小時后進行潑水試驗,如發(fā)現(xiàn)有吸水痕跡應對該部位補噴處理。如用瓷磚或大理石等飾面的墻體應注意其磚間接縫,好仔細刷或噴多一遍,以防漏刷。
4.施工條件:
不得在雨天、雪天、霜冬天、空氣溫度大和6級風以上的天氣環(huán)境下施工,施工后24小時內(nèi)盡量避免雨水侵襲,否則會影響效果,必要時重新噴涂。
5.材料用量:
產(chǎn)品原液每公斤可噴涂墻面30-50㎡.
六、注意事項:
1.施工面必須干燥,配料時不宜加太多水且配料后的涂液應在當天用完,否則失去效果。
2.本產(chǎn)品應密封儲存在不低于0℃的干燥地方,保質(zhì)期為一年。
七、產(chǎn)品包裝
本產(chǎn)品包裝分別為2㎏/罐,4㎏/罐,10㎏/桶20㎏/桶.